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德國純凈法規定啤酒的原料只能是》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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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一年德國頒布《啤酒純凈法》
今天所說的《純凈法》,指的是公元1516年巴伐利亞大公威廉四世頒布的法律,規定只許用大麥、啤酒花和水制作啤酒。這條法律成了當今世界上最古老的一條關于食品和飲料的法律,而且這條法律至今仍有效。當時人們對啤酒釀制的化學過程并沒有認識,所以法律里沒有提到酵母。人們以為那是釀制過程中的殘渣,釀完了也就扔掉了。
如今的德國啤酒廠的兩套不同的啤酒純凈法,到底有什么區別?
啤酒純凈法也許存在了500年,但德語里啤酒純凈法這個專有名詞“Reinheitsgebot”存在的時間卻不是很長,它是在1918年3月4日的一場巴伐利亞州議會關于啤酒稅收的激烈辯論中,被一位議員Hans Rauch順口拋出。而在此之前,這條法律多被人稱作“禁止摻雜法案”(德語Surrogatverbot)。無論如何啤酒純凈法作為世界上最古老且仍有效的食品安全和消費者保護法案是無可厚非的。
我們所說的啤酒純凈法,通常指的都是1516 年的巴伐利亞啤酒純凈法,因為當時還不存在“德國”這一概念。這兩個法案之間也有著巨大的差異,德國版本要比巴伐利亞的寬松許多。1516 年的巴伐利亞版本:釀造啤酒只能使用大麥,啤酒花和水。
德國版本:下層發酵啤酒(拉格)只能使用大麥麥芽、啤酒花、水和酵母。而上層發酵啤酒(艾爾)可以包括大麥麥芽、啤酒花、水、酵母、蔗糖、甜菜糖或其他糖、改性淀粉和衍生自任何上述糖類的著色劑。
這兩個版本巴伐利亞版(南德)和德國版(北德),可不是“一版各表”而是“一邊一版”。(巴伐利亞和德國的關系請自行參照上海和中國)巴伐利亞版啤酒純凈法更嚴格,在下發酵的拉格中只能使用大麥汁,啤酒花,水和酵母;對上發酵的艾爾除了四大元素,可適當添加小麥汁或燕麥汁。而德國版啤酒純凈法對下發酵拉格的規定更靈活;允許添加純蔗糖,甜菜糖,轉化糖漿,改性淀粉糖漿,甚至由上述糖漿制作的著色劑。因此,德國版啤酒純凈法已經與最初1516年的啤酒純凈法大相徑庭。
如今的德國啤酒廠有兩套不同的啤酒純凈法可供遵循:巴伐利亞或德國啤酒純凈法。事實上,許多德國啤酒廠通常會在酒標上特別指出啤酒屬于兩種純凈法中的哪一種,也有些壓根不知道自己所遵循的標準的酒廠,就會直接寫:“根據 Reinheitsgebot 釀造”
德國《純凈法》條例中,為什么禁止啤酒加入小麥、黑麥?
釀造啤酒只能使用大麥,啤酒花和水,這是五百年前巴伐利亞啤酒純凈法的規定,今天德國的啤酒純凈法雖然略微修正,但基本精神依舊。
我們尤其要強調的是,今后我們的城市,市場以及鄉村,只能使用大麥,啤酒花和水釀造啤酒,絕不可以有其他成分。'這就是最初的巴伐利亞純凈法原文,后來這條法規又升格為德國啤酒純凈法,也是全世界廣泛認可的啤酒質量標準。1516年4月23日,巴伐利亞大公威廉四世和路德維希十世在英戈爾施塔特頒布了這條法令,目的是統一當時巴伐利亞公國啤酒的釀造方法。
當時,啤酒確實是被看作是'基礎食品'。要知道,那時候衛生條件極其糟糕,飲用水很臟,是各種疾病的傳染源。因此,釀造啤酒時,水必須要燒開消毒,還要加入啤酒花,啤酒花本身就有殺菌作用。同今天的啤酒相比,那時啤酒的度數要低得多,應當算作是比較'健康'的飲料。所以,啤酒對男女老少來說都是常用飲料,他們一天到晚都會喝啤酒,只可惜那時候還沒有冰箱。
另一方面,經濟利益也是制定這條法規的重要原因。當時對大麥開始征收啤酒稅,而同時則嚴厲禁止釀制啤酒時使用小麥和黑麥,此舉的目的是為了避免饑荒的發生。
純凈法的誕生也是一個成功的營銷:直到今天,純凈法啤酒同其他產品相比,都是一個獨特買點,具有得天獨厚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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